近日,記者接到新鄉市民張先生的投訴,5月18日,他與新鄉市信達置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信達置業)簽訂了一份認購協議書,認購“公園美地”房產一處。但當他剛剛交完定金,信達置業違背當初“徵信記錄有多次逾期也沒問題,能辦按揭貸款”的承諾,表示“這事不一定能辦成”。
  張先生欲讓信達置業退定金,信達置業卻回覆“定金不可能退,你先交17萬元的首付,辦不成了再說”。之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,信達公園美地與銀行根本就沒有房貸業務。
  □東方今報記者 劉天慶
  馬培/文圖
  徵信逾期也能按揭買房
  今年4月份,即將結婚的張先生在新鄉市西南郊區某小區內看中一套房子,打算買下分期付款,卻被告知自己存在不良的徵信記錄,無法辦理按揭貸款。
  遇到這種情況,是不是所有樓盤都無法辦理分期付款呢?張先生帶著自己的不良徵信記錄清單,來到位於新鄉市牧野大道與文岩路交會處西南角的公園美地小區。
  銷售代表昝天琪表示,如果張先生在此買房,不良徵信記錄不是問題,可以辦理分期付款。於是張先生在2014年5月11日與信達置業簽訂認籌協議書,繳納了1000元的誠意金。
  後又於5月18日簽訂認購協議書,繳納10000元定金,認購公園美地19號樓2單元4層05戶,建築面積105.01平方米,房款420450元。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銀行貸款,首付170450元,貸款25萬元。首付比例40%,首付款於5月29日前付清。
  交完定金後才知道想按揭買房基本沒戲
  張先生交完定金後滿心歡喜,房子終於有著落了。
  當張先生拿著銀行卡來到售樓部正要刷卡交首付時,昝天琪卻告知他按揭貸款不一定能辦下來,“辦不成先交錢唄”。這時張先生心裡一涼,質疑道:“你們本來說好的能辦房貸我才買你們房子的,現在交錢了又說辦不了,這不是耍我們嗎?”
  信達置業一位自稱“負責和銀行協調信貸問題”的李姓女工作人員表示,如果張先生不在規定期限7天內交17萬元的首付款,就是違約,1萬元定金不退,至於能不能辦貸款,到時候再說。
  “我跟他們工作人員討論說,這個首付我們也可以付,但是得在協議上說清楚,如果最後還是不能辦理房貸業務,要求他們退還我們17萬元的首付。但是他們說不行。”張先生告訴記者,“最後辦不了房貸,又不能退還定金和首付,我們憑什麼冒險買他們的房子?”
  之後張先生到工商銀行專門負責房貸的平原路支行咨詢,銀行表示,像張先生這種情況,不符合房貸規定,不能辦理。
  信達公園美地與銀行沒有房貸業務
  之後張先生拿著信達置業交給他的一個材料提交清單,來到信達公園美地所說的辦理銀行——工商銀行新區支行,該行信貸中心工作人員卻稱,他們針對公園美地的房貸業務還未開通,購房者的信貸業務不能辦理。
  “房貸無法辦理,這房子還怎麼買?”張先生和家人遂與信達置業協商退回定金,卻遭到信達置業拒絕:“錢我們是不會退的,先交首付,然後看情形再協商。”
  無奈,張先生求助於本報。6月9日下午,本報記者與張先生一起來到公園美地售樓部。“定金不會退,房貸不一定能辦成,我們領導也不在,我現在回答不了你們。”面對張先生的各種質疑,銷售代表昝天琪只回覆這一句話。
  “一開始,信達置業說不良徵信記錄不影響,我們才在他們這裡定了房,後來又說不一定能辦成,其實人家銀行明明沒有開通跟他們的業務,他們還要告訴購房者,在銀行能辦理,這不是欺詐嗎?既然他們合同難以履行,卻不退定金,這不是強買強賣嗎?”經過近一個月的折騰,張先生已經打不起精神來。接下來,張先生打算到新鄉市工商部門反映此事。
  此事進展如何,本報也將繼續關註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信達公園美地承諾幫購房者按揭貸款 付定金後卻“到時候再說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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